预包装食品,指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包括预先定量包装以及预先定量制作在包装材质和容器中并且在一定量限范围内具有统一的质量或体积标识的食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不需要取得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应当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销售预包装食品不强制需要提交食品经营资质,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只需要取得行政部门备案即可,具体备案办理请咨询营业执照登记所在地的市场监管部门。
在进行主体认证时,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商家,可根据当地政策提供对应资质(有一项即可):
1.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预包装食品);
2.提供当地备案凭证;
3.当地无明确备案机制的,提供仍在有效期内且经营范围包含预包装食品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小作坊登记证》。
预包装食品资质应提供预包装食品备案或者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与需要包括‘预包装食品’示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