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有赞做好全渠道获客,快速把流量和粉丝转化成首单成交客户,并与客户建立可持续的客户关系
用有赞做好客户经营,深入分析用户消费习惯,了解客户,更懂客户,把顾客变成终身客户
一、背景目前很多商家在同时使用有赞的微商城和企微助手,在社群场景下,商家在做运营时,商家希望客户能够引导消费者加好友、能够给员工朋友圈点赞、评论,带来拉新的同时,也带动老用户的活跃。所以,商家希望能够设置对应的行为奖励规则,来实现这个目标。
在调研过程中,很多商家反馈咱们的友商支持通过积分的方式来奖励群行为,并且有赞微商城本身已经支持积分商城,希望能够将群行为奖励的积分与微商城互通。在此背景下,本次支持在企助后台自定义积分奖励规则,并且积分体系与微商城实现互通,完整闭环。二、适用店铺【企微助手】绑定【微商城单店、有赞连锁-同城云店】的商家(配置入口在企助后台,如果企助没绑定微商城单店或者有赞连锁-同城云店(总部),不可使用)
三、功能路径企微助手后台-社群营销-积分奖励
四、功能介绍
1、商家设置规则
1.1 首次使用引导
积分奖励介绍:初次使用,进入功能使用引导页面,勾选“我已了解积分互通规则”后可创建积分规则。(特别注意:客户获得的积分后可在微商城进行抵扣、兑换等,为避免资损,请合理设置积分奖励规则)
1.2 新建积分规则本期支持设置添加企业员工好友、员工朋友圈点赞、员工朋友圈评论奖励规则设置。
①添加企业员工好友:
a.送积分规则:设置添加企业员工好友,可获得的积分数积分(加多个好友不会重复奖励积分);
b.适用员工:全部员工/部分员工,选择部分员工后,仅添加这部分员工为好友会获得积分。
②员工朋友圈点赞
a.送积分规则:可设置给企业员工好友点赞n次,奖励m积分;b.使用员工:全部员工/部分员工,选择部分员工后,仅给这部分员工朋友圈点赞可以获得积分;
c.积分上限:默认不限制,选择“限制”后,可设置通过该规则,客户最多获得多少次奖励(目的:控制积分成本)
③员工朋友圈评论
a.送积分规则:可设置给企业员工好友评论n次,奖励m积分;
b.使用员工:全部员工/部分员工,选择部分员工后,仅给这部分员工朋友圈评论可以获得积分;
④支持加群/群内发言获取积分
a.送积分规则:设置添加n个群聊,可获得m积分(退出重新加群只算做1个群)
同一群聊内,当日每发言n次,可获得m积分
b.适用群聊:选择群聊后,仅加入指定的群聊/在指定的群聊内的用户发言才会获得积分
c.积分上限:默认不限制,选择“限制”后,可设置通过该规则,客户每日最多获得多少次奖励
⑤积分逆向
a.添加企业员工好友:当客户主动删除企业员工好友后,会系统收回积分(员工删除客户不算逆向);
b.员工朋友圈点赞:当客户取消点赞后不满足奖励规则,则系统会收回积分;
c.员工朋友圈评论:当客户撤回评论后不满足奖励规则,则系统会收回积分。
d.加入群聊:当客户退出群聊不满足条件后,系统会收回积分
e.群内发言:当客户撤回发言不满足条件后,系统会收回积分
注意:若积分均已消耗,则无法逆向收回积分。
2、微商城后台-客户分群
客户分群-选择人群特征中增加“所在群聊”、“企微积分”两个字段:
所在群聊:可筛选已加入群聊、未加入群聊;选择已加入群聊后,可以选择某个特定的群聊;
企微积分:可通过获得积分的时间段以及获得积分的途径来筛选用户时间段:可自定义时间段获得积分途径:可筛选加好友、朋友圈点赞、朋友圈评论、加群、群内发言5个途径获得的积分,可多选。
3、 微商城后台积分明细统计
1.积分统计:在微商城后台“积分分析-积分概括-积分累计发放分布”、“积分分析-趋势分析-积分发放分布”;“积分分析-趋势分析-客户积分榜单”3个统计中增加企助积分统计;2.积分明细:在微商城后台积分明细列表中增加企微助手的新积分发放来源。
4、C端积分明细查看在C端个人中心积分明细中,增加企助渠道获得的积分明细。
五、常见问题Q1、给一个朋友圈评论多条,算作多次吗?A:一个朋友圈评论多条也只算做1次。Q2、朋友圈点赞/评论,是不是历史所有朋友圈都生效?A:只有给30天内的员工朋友圈点赞/评论才会生效。(历史朋友圈点赞/评论,对商家宣传没有价值)Q3、如果企助后台绑定的公众号主体和店铺绑定的公众号主体不一致,积分规则功能可以使用吗?A:可以使用,但是客户获得积分后,进入微商城后台查看不到,因为绑定的公众号主体不一致;需要引导商家将绑定的公众号主体修改为同一个。Q4、客户达成条件后,会实时下发积分吗?A:添加企业员工好友会实时奖励积分;朋友圈点赞/朋友圈评论会因为微信侧数据返回的限制,延迟12h左右发放。Q5、如果企助绑定了零售单店/连锁或者教育店铺,积分规则可以使用吗?A:不可以Q6、商家可以在哪里查看客户的积分?A:(1)企助后台-客户管理-客户详情;(2)微商城后台-客户查询-客户详情如果是想看客户获得的积分明细,可在微商城后台积分明细中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