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旗舰店
①自有商标需提供商标注册书、品牌logo或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
②非自有商标(代理)需提供商标注册书、品牌logo、以商标权人为源头的三级以内的独占授权许可;比如商标权人独占授权A为一级,A独占授权B为二级,B独占授权C即为完整的三级独占;
③若经营多个品牌的,需提供多个品牌且各品牌归同一实际控制人的证明材料
④如有进货发票、协议、报关单等辅助材料可提高审核通过概率
注:若申请卖场型旗舰店,需提供服务类商标注册证或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店铺内经营的品牌资质要求同专营店品牌资质要求。
2、专卖店
①需提供商标注册书、品牌logo、授权书文件;
②如有进货发票、协议、报关单等辅助材料可提高审核通过概率;
③专卖店仅支持商标状态为注册商标(R标)的非自有商标入驻。
3、专营店
1.自有商标需提供商标注册书、品牌logo或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
2.非自有商标(代理)需提供商标注册书、品牌logo、授权书许可;
3.如有进货发票、协议、报关单等辅助材料可提高审核通过概率。
1.要求授权以商标权人为源头,各级授权链路完整、清晰。旗舰店认证的,授权许可必须为独占授权;
2.授权许可及商标注册证的有效期,距离截止时间均要大于2个月;
3.持非自有品牌认证的,商标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提供其亲笔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
4.非自有™商标,不接受提供授权书进行品牌授权。